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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7-24    浏览次数:5894   【字体:

2023年7月21日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紧紧围绕刑事执行检察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能力,在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在热难点问题破解、协作配合、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为此,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站位,全面深化监督意识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刑事执行检察的职能定位,切实转变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监督理念,增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机统一,凝聚“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共识,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效开展。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由被动监督、事后监督向主动监督、同步监督转变,强化对刑事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坚守刑事执行公平正义底线。

二、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要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不断提高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日常监督,对刑罚变更执行和刑罚交付执行的同步监督。着力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执行监督、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切实保障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常态化,促进社区矫正依法进行。积极主动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选择一些重点案件作为突破口,督促县人民法院努力破解财产刑执行难问题。主动向州人民检察院、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重症病罪犯等特殊群体收押困难问题。

三、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要在规范监督上下功夫,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加强排查梳理,健全内部工作流程制度,加强统一管理和全程监督,确保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完善派驻与巡回检察相结合,专项检察与常规检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实现刑事执行检察新突破。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依法监督,及时纠正监管执法中的违法问题,又支持执行机关做好教育改造罪犯等工作。要坚持把科技强检作为提高刑事执行监督能力的有效途径,推动建设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与执行机关之间的联席会议、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提升素质,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要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刑事执行监督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探索建立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专业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运用,充分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开展工作,有效应对“人少事多”的突出矛盾,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落实,并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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