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意见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工作 > 监督意见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述职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7-24    浏览次数:6104   【字体:

2023年7月21日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钱宝宏同志的述职报告。

会议认为,钱宝宏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保持清正廉洁,较好完成了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了城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钱宝宏同志在大胆放手让下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城市管理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强化城市管理的制度建设、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不足。

为此,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亲自动手与大胆放手并重,带领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抓好工作

钱宝宏同志要重视学习研究,熟悉本职业务,用心谋划工作,带头拿主意出思路定措施。要倾力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坚持以身示范、一抓到底,确保有部署、有调度、有督导。在工作中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和权力逐项分解到班子成员手中,放手、放心、放权地让全体班子成员抓好本职工作,提升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效能。敢于担当工作中的责任,关心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尽力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增强干好工作的主动性。

二、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钱宝宏同志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推动城市管理由“以城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把为民、利民、惠民要求贯穿到城市管理全过程。加强执法单位的职能职责规范和人员力量提升,按照“综合执法”、“片区化管理”的思路,进一步理清和规范城管执法的职能职责,做到责权相统一。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形成城市管理执法最大合力,推动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持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钱宝宏同志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设。整治占道经营,加强环卫保洁,聚焦市容市貌管理短板,组织编制和修订市容市貌管理相关标准,完善城市秩序、户外广告设置、城管执法等领域标准规范,建立符合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的市容市貌标准体系,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进一步完善数字城管指挥平台建设,把数字城管指挥平台建设成为实时化、智能化、可视化并融合地理编码、无线数据采集、基础数据管理、监督受理、协同处置、应急调度、决策指挥、公众互动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化管理大平台。立足资源优势,积极探索“以城养城”经营模式,利用公园、广场、生态廊道等公共区域资源,精准梳理确定地面附属经营项目,运用市场化手段,采用招标方式引进适宜经营项目落户,探索“城市运营+服务”开放式经营新模式,缓解城市管理经费投入不足、来源单一的困境。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客观分析现状,及时调整管理措施,将突击性、运动式转化为常态式、长效性,稳步推进长效管理进程。努力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人居环境。

四、不断加快建设“法治城管”,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城管执法工作

钱宝宏同志要加大学法普法工作力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形成浓厚的城市管理工作氛围。探索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实现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联合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执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范围、流程和权力责任,强化城市管理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必严。健全完善《弥渡县城市管理协管员管理办法》,细化措施,用制度管人。通过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督查,及时发现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举一反三,形成管理与执法合力,统筹抓好城区管理、执法、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认真研究落实,并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分享到:

弥渡人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