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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小学高段集中办学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7-24    浏览次数:5840   【字体:

2023年7月21日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小学高段集中办学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坚定不移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针对全县学龄人口呈现逐年递减态势,积极推进小学高段集中办学工作,通过集中办学,教育优质资源共享程度得到明显提高。

会议指出,全县小学高段集中办学工作中还存在中学基础设施不能满足集中办学需要、校点布局统筹研究不够、集中办学部分管理工作滞后、校园安全管理隐患较大等问题。

为此,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依法办学,切实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工作

县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相关规定,总结好集中办学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决好集中办学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采取集中办学与学校布局调整的有机结合方式,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着力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就便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注重协调,妥善处理好存在问题

县人民政府要协调好各相关部门,为小学高段集中办学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要研究办法,处理好小学教师到中学任教后带来的身份、考核等问题,让教师安心任教。在校点布局调整中,要坚持系统思维,做到超前规划、未雨绸缪。在教学管理中,既要对全校学生进行统一管理,也要注重根据小学生和初中生身心发育程度来开展分类教学工作。

三、盘活资产,不断完善学校基础设施

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力度,做到争取项目和整合现存教育基础设施“两手抓”,不断加快集中办学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有效解决集中办学后学生数量增多、学校房舍不均衡的问题,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同时,要加强教师培训,促进教学能力的提升,使学校硬件、软件不断向优质均衡目标推进。

四、加强管理,确保学校教育安全

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安全工作,统筹安排各种进校园活动和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研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问题要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止出现校园欺凌。要加强学生心理疏导,改善学生由于家庭陪伴较少带来的成长问题。提高保障能力,让学生学舒心、吃放心、住安心,让学生家长心从事生产活动。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并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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