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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到弥渡县检察院督导工作
作者: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2-16    浏览次数:4220   【字体:

215,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戴富才,副组长陈燕一行在大理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玉奇等领导陪同下到弥渡县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在弥渡县检察院召开的座谈会上,督导组一行听取了弥渡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与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就案件办理情况、检察建议、线索移送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在听取汇报和座谈基础上,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组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戴富才对弥渡县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予充分肯定。

戴富才组长认为,2018年以来,弥渡县检察院按照省州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形成全员参战机制,建立整体联动机制,完善后勤保障机制,重视办案团队建设,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强化法律监督,确保不枉不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任务叠加,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下一步工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戴富才要求弥渡县检察院要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以案件办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钉钉子精神攻坚克难,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一要始终保持强烈政治责任感,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位推进。二要坚持从严惩处方针,不断加大涉黑涉恶犯罪惩治力度。三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并重,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四要进一步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以省检察院督导为契机,扎实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五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督导组一行还通过个别谈话、查阅台账、调阅案件、随机抽取部分干警参与扫黑知识测试等形式开展督导工作。大理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玉奇等领导参加座谈会。

弥渡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郭永政参加座谈会,就下一步工作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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