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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听取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 工作情况汇报的会议纪要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7-08-31    浏览次数:5027   【字体: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安排,2017年8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舒平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光辉所作的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县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鲁朝政关于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2015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为目标,以职务犯罪多发易发岗位人员为重点,以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为手段,坚持内部预防、专业预防、社会预防和教育、管理、监督相结合,扎实组织实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推进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现象的滋生,防患于未然。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指出,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深入,预防的手段和方法还比较单一;二是村组干部职务犯罪不容忽视;三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基础薄弱;四是队伍建设需要加强,预防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一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浸润廉政文化,以案释法,讲好身边的故事,提高公众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认知度;二要进一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充分发挥好检察建议的功能作用;三要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特点和规律的调查研究,增强预防对策的科学性;四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法,有效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尤其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专项预防工作;五要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六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大理州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精神,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


        出 席: 舒 平 马联生 奎凤美 李开运 陈 永

        列 席:刘国中 李光辉 李 涛 鲁朝政 禹晓路 白国民 范兆金 周 龙 张庆云 李增平 郭建琼 周 媛 李爱萍 周丽娟 李鸿才 董加利 陈晓明 李枝卫 李朝兴 查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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