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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9-09-27    浏览次数:5484   【字体: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各委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有关单位

经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929日(星期上午8:00,会期天。

二、会议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9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918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9工业发展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开展三问一评年中问进度工作)

(五)修订《弥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

(六)其他事宜。

四、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国中;县人民政府领导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总工会主席张磊;县监察委员会领导1人;县人大农环资委负责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委室副主任,县纪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1名同志;县发改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综合计划股股长;县工科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预算股股长;县扶贫办主任、综合股股长;密祉镇人大主席,牛街乡人大主席;请新街、弥城、寅街、苴力、密祉五乡镇各选派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五、其他事宜

(一)需要住宿的乡镇参会人员于2019927下午17:00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王秀珍联系

(二)全体参会人员于2019929上午8:00准时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参会。规范着装(穿白衬衫,党员佩戴党徽)。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备。

(三)请县融媒体中心安排2名记者做好会议报道工作。

(四)请涉及部门于927日下午17:00前将会议材料70份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五)请全体参会人员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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