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辉检察长作学习总结,就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中央、国务院、高检院、省委的决策部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在工作措施上久久为功,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二要高度重视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严格依法严惩黑恶犯罪。认真落实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办案工作,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对黑恶案件严格依法审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依法快捕快诉。三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综合治理。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坚持“破网打伞”相结合,认真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在办案中深挖 “保护伞”。四要高度重视痕迹资料和台账管理。五要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深入宣传中央、省、州、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讲好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好故事,传播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好声音。六要高度重视并做好迎接中央督导组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加强扫黑除恶工作部署落实及重点案件办理情况的督察,扎实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会议结束时,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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