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宪府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1月20日决定:
李桂芝 免去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 勇 免去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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