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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事——弥渡县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展览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0-08-18    浏览次数:5093   【字体:
 

 

今年是弥渡县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40年来,弥渡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开拓进取,为推进弥渡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贡献。为隆重开展好纪念活动,全面回顾总结弥渡县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的发展历程、工作成就和主要经验,推动我县人大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决定举办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纪念弥渡县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展览活动。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弥渡县人大常委会

承办单位:弥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组织机构

组委会由弥渡县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系列活动领导组成员组成,领导组成员负责承办单位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弥渡县户籍,年满18周岁均可自由投稿。

(二)作品要求

投稿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书法,不限书体,美术作品不限画种,摄影作品不限类型。

(三)作品内容

(1)以弥渡县人大常委会设立40年来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开拓进取,为推进弥渡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实践经验;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反映各级党委支持人大依法履职和“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在履职中的先进事迹、新做法,新成效和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探索和思考为创作题材进行书法美术摄影创作。

(2)书法可自撰书写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文白均可,古今不限,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书写时要保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

(3)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四)作品规格

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美术、摄影三个部分。

(1)书法部分:尺寸为4尺整纸(高138cm,宽69cm)以内。

(2)美术部分:美术作品画种不限,国画、油画、水粉水彩及其他画种类,尺寸为4尺整纸(高138cm,宽69cm)以内,书法、美术作品请交作品原件,一律为竖式,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请勿装裱。

(3)摄影部分:本次投稿必须是数码照片,作品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5M以上,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拍摄地点;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及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只能对影调、反差和色彩等作适度调整,可以接片,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投稿邮箱:964590775qq.com,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五)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限投1件(摄影作品除外)。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六)填写信息

请在投稿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摄影作品除外):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所有书法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七)书画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本次展览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画作品(绢类除外)。

四、评审

(一)由弥渡县人大设立40周年系列活动领导组及弥渡县文联组织评审,并且制定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评审守则以及违规处理办法。

(二)本次展览评审工作拟定于2020年10月初进行,入展件数根据来稿质量和评审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三)评审时将加强作品内容、文字、字法正误的审查,同时着意发现笔墨与文辞兼善、两者和谐统一的作品。

(四)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书法美术作品不鼓励过度装饰制作。

五、展览

书法、美术、摄影入展作品拟定于2020年12月22日在县人大展览大厅举行,届时将邀请入展作者出席开幕式。

六、出版

入展作品将出版《弥渡县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一)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同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1本。

(二)作品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本人,不再支付稿费。

(三)非会员作品入展,其作者具备加入弥渡县书协、美协、摄协的条件之一。

(四)本次入展作品的入展证书以及展览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时发给作者。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0年9月30日截稿,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及收件人

(一)地址

弥渡县弥城镇广电大楼四楼文联组织联络部

(二)收件人

书法美术作品收件人:李贵坚   13988596978

摄影作品收件人:  杨  勇  15912614038

十、其他事项

(一)为维护本次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组委会对代笔、临摹、抄袭等违规行为严肃对待,一经发现,将视情况取消入展资格。

(二)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三)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四)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五)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弥渡县文联。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

弥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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