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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弥渡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弥渡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9-03-18    浏览次数:7095   【字体:

县级有关单位,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已经弥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

                        2019318


   


弥渡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


    2019年,是建国70周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主动担当,为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建设美丽弥渡作出新的贡献。

一、注重监督创新,提升监督实效

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行政权、监察权和司法权行使情况,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预算审查监督等作为监督重点,积极探索新方式、新途径,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一)听取、审议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报告

1.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

2.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9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918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2.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3.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常委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1.审议弥渡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

2.审议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的述职报告。

(四)主任会议听取部门工作情况报告

1.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扶贫工作情况的汇报。

2.听取县广播电视局关于广播电视工作情况的汇报。

3.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汇报。

4.听取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组织代表视察

1.组织部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全县扶贫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2.组织在我县选举产生的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全县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六)开展执法检查

1.组织部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组织部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七)开展专题调查

1.对全县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查。

2.对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

(八)开展三问一评工作监督

制定三问一评工作监督办法,围绕全县工业发展项目推进情况制定三问一评工作监督实施方案,实行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年末问结果,并在年终对所列专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九)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规范备案程序,完善审查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切实做好一府一委两院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十)做好财政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完成财政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年内实现财政预算联网监督。

(十一)做好信访工作

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二、注重发扬民主,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实施《弥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凝聚发展合力。把精力和时间集中在重大事项决定前的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广泛共识上,使决定权的行使建立在科学性、民主性、依法行使的基础上。

(二)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任免程序,使县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大任后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注重汇聚民心民力,强化代表履职服务

坚持和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为代表服务的理念,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注重代表履职交流,积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参与县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委员会工作机制,及时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认真组织代表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工作、突出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执法检查,进一步为代表知情、知政、参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构筑通道。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和履职监督,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促进代表正确履职、充分履职,切实让人大代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重承诺,促进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完善代表建议交办督办机制,加大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和督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推动代表工作的信息化,提高履职效率。

四、注重提质增效,加强两个机关建设

    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准确定位,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真正做到依法尽职。持续推进常委会和机关建设,着力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机关建设首位,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建国7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抓实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培训教育,规范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好县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完善机构调整后常委会以及各专工委室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到我县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的工作联系与业务协同,加强对外学习交流。强化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加大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指导,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协同,推动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提升。发挥好《弥渡人大》杂志、弥渡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作用,提升《弥渡人大》办刊质量,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整合宣传平台,加大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人大宣传工作新合力。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尽锐出战,全力以赴抓好脱贫摘帽工作,实现全县高质量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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