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当前位置: 首页 > 决议决定
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弥渡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0日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县长马志翔代表县十七届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勠力同心打赢脱贫攻坚战,万众一心打胜疫情防控阻击战,上下联动打响乡村振兴整体战,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和“十四五”良好开局。会议高度评价了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2021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2022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今后五年,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州委州政府“南部弥南农旅结合”现场办公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主动融入大理州“双核驱动、协同发展”“大祥巍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小河淌水乡愁地、绿色蔬菜产业园”,努力建设名副其实的“小河淌水·幸福弥渡”。

会议强调,2022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小河淌水乡愁地、绿色蔬菜产业园”定位要求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把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机遇意识和效率意识,继续保持“不干则已、干就干成、干就干好”的奋进姿态,把美好蓝图变成精彩现实。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涵养想干事的激情,增加敢干事的担当,磨砺能干事的本领,坚定干成事的信念,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建设名副其实的“小河淌水·幸福弥渡”而不懈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分享到:

弥渡人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