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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219日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舒平受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云南发展、大理有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和弥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议决定,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要点,认真履行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法定职权,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紧盯打赢打好“两大攻坚战”和打造“两张牌”加强监督工作,依法做好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两个机关”建设,积极开拓进取,紧紧依靠全县各族人民,携手新时代、贯彻新理念、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不断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弥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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